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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报指南   >  内部流程及评估原则 >  实地评估程序

实地评估的主要目标是对项目单位提供技术援助,确定采购和培训计划。中意办将组织中方专家或∕及意方专家赴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评估。实地评估完成后,中意办与项目单位签署会谈记录,内容应概括项目评估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共识、中意办评估小组对项目给出的评价和建议,以及下一步应完成的相关工作。

在此基础上,中意办完成中英文项目实地评估报告。该报告将视为中意办的评估结论,也应视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指导文件。中意办将报告提交中意联合委员会,并将其副本提供给项目单位。

在得到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/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通知后,中意办将项目提交中意联合委员会(附中意办实地评估结论)出具无异议意见。

待资金申请报告获得国家/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进入招标阶段(流程如下图)。